

10月22日,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辽宁大学召开。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教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校长钟晓敏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校长于海峰教授、新疆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崔光莲教授、吉林财经大学副校长杨春梅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党委副书记计金标教授,以及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17所高校专家委员出席会议。辽宁大学校长潘一山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教育部财政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我校经济学院杨志安教授在讨论会上发言。会议由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主持。
会上,潘一山校长致辞。他代表学校向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辽宁大学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向与会嘉宾介绍了辽宁大学的发展情况,阐述了辽大师生为实现学校建成应用特色鲜明、优势学科达到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的具体实践和取得的成就。同时,他还介绍了我校财政学专业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特别是我校财政学团队积极服务辽宁地方社会经济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和辽宁省财政厅(省债务办)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政策理论与实践应用课题研究合作,并成立地方政府债务研究院进而开展科研的相关情况。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樊丽明教授对上一年度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就此次会议的讨论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梳理,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作财经类专业人才科研建设评价报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分别对财政学作为一级学科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就财政学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进行研讨。